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换届(组建)工作的通知
北工商工字[2024]10号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民主参与机制,提升民主管理水平,完善各级教代会机构,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京教工〔2014〕39号)《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北工商党发〔2021〕88号)《北京工商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北工商工字〔2024〕09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现就二级教代会换届(组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好的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校院二级民主管理和建设,增强教职工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会员的权利。
(二)严格遵守换届程序和纪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
(三)选拔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的代表组成二级教代会委员会。
三、方案设置
(一)二级教代会建立要求
学院分工会均需建立二级教代会,机关分工会根据情况建立二级教代会。二级教代会的规模和代表名额,按教职工人数参照下列标准确定:
教职工总数在60人以下的单位,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教职工总数在60至80人的,代表名额比例不低于35%;
教职工总数在80至200人的,代表名额比例占30%左右;
教职工总数在201人及以上的,代表名额比例占20%左右。
(二)二级教代会委员会设置
二级教代会设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由5-9人组成,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1名。
教职工人数在60人以下的单位,可实行教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大会设委员会,由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由3-5人组成,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1名。
二级教代会委员会主任一般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线教职工,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设副主任1名。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领导
二级教代会换届(组建)选举工作由校工会统一组织和协调。在各组织的领导下,由上届二级教代会委员会负责选举工作,新组建的由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选举工作。
(二)二级教代会代表的产生
1.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代表名额、结构及选举办法;
2.按比例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工会小组,在工会小组中酝酿推荐产生代表候选人;
3.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选举。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时到会人数应有本单位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为有效,代表候选人须获得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4.二级教代会代表的产生遵循直接、无记名、差额(不低于10%的比例)选举的原则。
采用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的二级单位,无需进行代表选举,全体教职工均具有代表身份、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
二级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代表受二级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三)二级教代会委员会的产生
1.由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确定人数、结构及选举办法等;
2.由各工会小组在正式代表中酝酿提名委员候选人,并经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3.委员候选人须经换届大会通过后方可进行选举。采用直接差额的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不低于10%。选举时到会人数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参加方为有效,须获得应到会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四)召开新一届二级教代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选举结束后,召开新一届二级教代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二级教代会委员会主任,同时安排委员的工作分工。
(五)选举结果经所属党组织同意后,在选举工作完成后一周报校工会。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校工会的统一部署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分工会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二)请各单位在3月22日前将召开二级教代会的报告(见附件1)报至校工会。
(三)请各单位在选举工作完成一周后,填写二级教代会代表名册(加盖党组织公章)(见附件2)、二级教代会委员会名单的报告(见附件3)报至校工会。
其他相关工作可以参考《二级教代会工作程序》(模板)(见附件4)
联系方式:李艳萍 68988767
校工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