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分工会设置的通知
北工商工字[2024]16号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理顺工会组织关系,加强工会工作,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结合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情况,现对学校原机关一、机关二分工会进行更名调整,其他分工会保持不变,调整后仍然为15个分工会。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更名2个分工会
1.原机关一分工会更名为机关分工会,由原机关一、机关二分工会的相关部门组成
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学校新闻中心)、纪检监察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审计处、发展规划处、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校园建设处、保卫处(党委保卫工作部)、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嘉华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处、人文社科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档案馆(校史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校医院。
2.原机关二分工会更名为阜成路校区分工会,主要由规划在阜成路校区工作的单位组成。
包括:阜成路校区管委会、校企管理办公室、国内交流与合作处、校友会、教育基金会、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期刊管理中心、离退休工作处。
二、调整后的分工会工作程序
(一)调整分工会委员会工作程序
1.分工会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其中分工会主席1人,必要时可设副主席1人,另设组织宣传委员、生活福利委员、女工委员、文体委员、经审财务委员等(委员可兼任)。
2.增选、补选分工会委员:分工会征求各工会小组意见后,向校工会提出申请,校工会同意后进行委员的增选、补选。
(二)调整分工会主席工作程序
1.免去原分工会主席职务:因工作调整等原因,经分工会委员会或分工会筹备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同意,免去原分工会主席职务。
2.增选、补选分工会委员会委员
由分工会委员会提出增选、补选的委员候选人,提交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
3.补选分工会主席
经本级党组织同意,将分工会主席人选征求意见函报校工会同意后,经分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选举结果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审批。补选的分工会主席,必须是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不是委员的要先补选为委员。
三、工作要求
1.请相关分工会于9月20日前将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增选、补选申请(附件1)、分工会主席人选的征求意见函(附件2)报至校工会。
2.请相关分工会于9月27日前完成选举工作,并将分工会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加盖党组织公章)、委员分工一并报校工会(附件3)。
3.请相关分工会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调整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以上电子版材料报送校工会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良乡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艳萍
电话:68988767/13718082826
邮箱:gh@pub.btbu.edu.cn
校工会
202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