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 年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 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评选表彰工作,广泛宣传各行各业的模范人物、先进集体,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努力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以模范先进人物为榜样,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北京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2020 年以来,为首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其他劳动者和集体。
“北京市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北京市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北京市模范集体”授予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及其所属部门。不推荐厅局级或相当于厅局级(含)以上的集体和个人、现役军人和外国人。原则上不推荐离退休人员。评选过程中去世的人员可以追授。
(二)推荐名额。各分工会可自愿推荐1名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和1个北京市模范集体。
三、评选条件
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参评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爱岗敬业、改革创新、勇于拼搏、甘于奉献,为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具有一定荣誉基础的优先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积极服务首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要任务和重要活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紧紧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具有首都特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平安北京,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深入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兴盛首都文化,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精心组织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深化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服务管理质量,推动超大型城市精细化治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高质量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紧扣“七有”要求和市民“五性”需求,增进民生福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推动共同富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模范集体推荐条件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四、评选工作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分工会坚持自下而上、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一)分工会推荐(2025年1月7日前完成),个人推荐报送附件1,集体推荐报送附件2。
(二)学校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和集体。
(三)公示。按照要求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推荐参加北京市的评选。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评选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评选工作更好地引导广大劳动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真正把政治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出来。坚持以劳动群众为中心,让其充分参与到评选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引导劳动群众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要以评选工作为引领,组织动员广大劳动群众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建功立业。
(二)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充分展现首都劳动者的时代风貌。注重推荐符合首都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质生产力、战略性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领军人物、先进集体,具有工匠精神的首都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要注重推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妇女、少数民族应占一定比例。
(三)严把人选质量关。近五年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受到行政处罚,劳动关系不和谐,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一律不予推荐。
(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程序,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受表彰后的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者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表彰等情形的,按照有关程序撤销表彰。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分工会按照要求报送附件1、附件2电子版,于2025年1月7日17:00前发送到工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方式:李艳萍 81353260/13718082826
邮箱:gh@pub.btbu.edu.cn
校工会
2025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