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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工会经费发票抬头的通知
作者: 来源:工会 时间:2015-07-07
各分工会并全体教职工: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学校工会2014年经费审计的意见要求,学校工会经费发票抬头原为:北京工商大学工会,现统一规范为: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各类发票不能手写修改后盖章,自2015年8月1日后开具的发票,如有抬头不合格的情况,将不予报销。特此通知,请认真执行。
联系人:李艳萍 电话68988767
工会
201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