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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北京工商大学工会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日常慰问性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工会 时间:2017-01-06
各分工会:
《北京工商大学工会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日常慰问性补助发放办法》(2016年修订),经北京工商大学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第4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北京工商大学工会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日常慰问性补助发放办法
(2016年修订)
(根据京工发【2016】24号文件规定,经工会福利工作部讨论建议,2016年12月15日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第4次会议讨论通过。)
一、困难补助发放办法
(一)补助性质
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是工会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的对生活困难的教职工给予帮扶的重要形式,是工会密切联系教职工,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的重要举措。
(二)补助范围
1.教职工患慢性疾病,久治未愈,或突患急性大病、重病,长期不能正常工作,每年持续花费医药费较多,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主要靠教职工抚养且无经济来源的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因伤病住院,自付费用过大,给家庭经济带来困难的。
3.特殊原因(如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造成教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发放时间
补助工作每年年底进行,由教职工本人或分工会提出申请,由校工会生活福利工作部负责情况审核与等级评定。
申请表于每年11月15日之前提交至学校工会,如有变动届时以工会网站通知为准。
(四)办理程序
本人填写申请表,入院治疗者需同时提供医院结算单(或复印件)→各分工会对申请人情况核实,符合要求者分工会主席填写意见→申请人所在部门党委负责人确认签字→报送至校工会→校工会生活福利工作部召开会议评定困难等级与补助金额→报校工会审核批准→公示→无异议者通知本人领取。
(五)补助标准
1、校工会生活福利工作部确定的发放金额额度不超过3000元。因特殊困难,补助金额超出生活福利工作部补助权限的,应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能办理。
2、教职工在职期间突发特殊重大疾病,医疗花费巨大的。校工会可提前支付补助金,但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极特殊情况,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一次性支付最高5000元的补助金。
已经提前领取了补助金的教职工,年底可以按照程序继续申请困难补助,前期领取的补助金包含在年底确定发放的总金额内。
二、常规慰问项目与管理办法
(一)慰问内容与标准
1.教职工遇大病住院,校工会看望,可限额购买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
2.教职工因伤病住院、手术,分工会看望,可限额购买不超过300元的慰问品。
(二)报销办法
按照 《北京工商大学工会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中有关要求执行。
三、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校工会
2017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