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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模范职工之友的通知
作者: 来源:工会 时间:2016-10-24
各分工会:
根据校工会年初工会工作计划,为表彰先进,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学校工会决定开展学校2016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模范职工之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在全体工会会员中评选表彰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2.在院系及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中评选表彰6-8名模范职工之友。
(二)推荐名额:
1.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名额如下:各分工会按照教职工人数的5%进行推荐,校级模范职工之家及以上的可以多推荐1名。
2.模范职工之友的推荐名额为每分工会1名。
3.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由校工会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奉献,以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投身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事业中;
2.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3.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主动参与组织本级工会及校级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4.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为工会工作献计出力,在基层工会建家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模范职工之友
1.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赋予工会组织较多的资源和手段,为工会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
2.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在学校工会大型活动和日常管理中参加志愿服务并表现优秀的教职工。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民主推荐。评选采取校工会推荐和各基层工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民主推荐本单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模范职工之友候选人,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填写《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度模范职工之友推荐表》、《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盖章后报至校工会;
(二)评选。学校工会委员会根据推荐材料组织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三)公示。初步人选名单在校工会网站上公示一周,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表彰名单;
(四)工会发文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评选活动真正成为学习先进、提升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
(二)请各分工会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好推荐表,以分工会为单位,于2016年11月11日(周五)12:30前将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h@pub.btbu.edu.cn。
联系人:李艳萍
电话:68988767
五、表彰奖励
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由校工会统一发放证书和奖品。
附件:
校工会
201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