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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教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的程序

 

教代会闭会期间,为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行使教代会代表的职权,学校有关行政业务部门如需教代会代表参与的讨论、建议、监督时应履行下列程序:
1.行政部门按要求需要教代会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时,应填写《北京工商大学教代会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申请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提交教代会办公室。
2.申请部门务必提前3个工作日送至教代会办公室,教代会办公室根据代表参与的事项,转教代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后,由相关专门委员会或教代会办公室安排代表参加。
    3.涉及教职工重大利益的相关事项,需提请教代会执委会审议通过的,按照《关于教代会执委会的议事规则》规定办理。
本规定由北京工商大学工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工商大学教代会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申请表